張貼日期: 2025-01-14 08:37:35 點閱:104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4632A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報名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
(二)報名須知:自114年3月15日起開始收件,以學生個人為單位報名,學生應備妥報名資料,提交就讀之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機構,由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機構統一彙整並於114年4月15日前以紙本郵寄至各區承辦學校,以郵戳為憑。
(三)錄取名單預計於114年5月9日前於公告於各區承辦學校網站。
(四)各區承辦學校聯絡資訊如下:
三、旨揭輔導教師遴選實施計畫報名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現職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含代理教師)為優先。
(二)報名須知:報名期限為114年3月15日至114年4月15日止,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另公告於各區承辦學校網站)。
(三)錄取名單預計於114年5月9日前於公告於各區承辦學校網站。
(四)擔任旨揭培訓營輔導教師者,得報名擔任國外參訪輔導教師,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自報名教師中擇優遴選4人陪同學生出訪。
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輔導教師遴選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