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06 17:01:17 點閱:83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辦理。 |
二、 | 研習場次如下,詳細資訊請參見附件實施計畫: |
(一) | 臺中場:主題二《精神衛生法》增能研習 |
(二) | 時間: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28日(星期六)至下午5時 |
(三) | 地點:思享空間(臺中市東區公園東路130號)、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
三、 | 本次研習期間膳宿、交通接駁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另提供往返交通(服務機關至臺中/新烏日火車站、臺中高鐵站)及課務排代費申請。 |
(一) | 課務排代費:僅支應基本鐘點,請貴校協助於10月4日(星期五)前將相關申請文件(詳見附件)寄回學科中心辦理,逾時不候,敬請見諒。 |
(二) | 交通費:於研習現場填妥主辦單位所提供之領據,如搭乘高鐵,另於10月1日(星期二)前將票根以掛號郵寄回學科中心辦理。 |
四、 | 與會教師於副本,敬請貴校同意惠允公假登記與必要行政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