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彰化縣數位學生證(國中學生卡)說明
一、數位學生證(國中學生卡)限本人使用,學生至本校圖書館借書時,請持本證辦理。
二、本證由彰化縣政府統一製作,另有一卡通功能可用於交通運輸及小額付款,此功能須自行加值方可使用。
三、學生證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學生或家長須自行至線上補發卡系統(https://eschool.chc.edu.tw/web-card_fill/)進行停卡掛失、補發新卡等申請,並須自行至超商繳納工本費138元(製卡費100元+郵寄費28元+超商手續費10元)。
四、線上補發卡操作步驟請參閱 https://youtu.be/8u7OywvsQ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