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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育 / 性別平等(多元性別、性別歧視、性別人權議題)

多元性別

一、多元性別為社會現況,教師於課程教學中納入多元之性別概念,目的是希望學校師生能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予以尊重與善待,以保障每個學生的受教權,落實「更多認識、不再歧視」的性別平等教育目標。

二、另,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規定,「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亦規定「教材內容並應破除性別偏見及尊卑觀念,呈現性別平等及多元之價值。」因此,性別平等教育依法需納入性別平等之多元觀點,並呈現性別多元之價值,以教導學生尊重不同的性別差異。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多元性別專區

https://gec.ey.gov.tw/Page/D49DA0F23008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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